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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要提早办理续展吗?
添加时间:2020-12-03

最近几年经常接到一些新老客户的咨询,说有人跟他们联系说商标需要办理续展,然而经过查询,商标离到期还有两三年的时间,甚至更长时间。

就如刚才咨询的一个客户,也是多年的老朋友了,接到电话就跟我反馈了相关情况,我一看他们商标的到期时间是2023年7月13日

那么根据商标法和日常的办理实务,这个商标应该在什么时间办理续展呢?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由以上商标法相关规定可见,今天向我咨询的朋友的商标续展应该在2022年7月14到2023年7月13日之间办理。如果商标在继续使用的,建议进入续展期尽快办理续展,不建议拖到宽展期的六个月内办理,因为进入宽展期会产生一个宽展费用,成本增加,而且如果因为文件出现失误的话也可能导致没有在期限内办好,由此丧失了商标的权利。

而实务中,未进入续展期的商标无法向商标局办理商标续展。纸质提交续展申请,商标局会不予受理。通过网络系统提交的话,会提示该商标未在续展期,从而也无法提交。因此,未进入续展期的商标是无法在官方办理续展手续的。

那么,那么多提早让申请人办理续展的电话是怎么回事呢?

本律师认为该行为是可能涉嫌诈骗的行为。因为业务人员大多是告诉了申请人一个虚构的或者隐瞒了真相的事实,让申请人对是否办理续展这个事情陷入错误的认识,从而向其支付了续展办理费用的情况。

如果这个行为的结果是,商标到期之后这个代理机构或者业务人员为申请人办理了续展申请,可以认为其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这个行为就是一个不诚实信用的欺骗行为,尚不构成犯罪。

而如果这个行为的结果是,商标到期之后并未给申请人办理续展申请,这个代理机构已经不存在了,业务人员也已经遣散或者不在该代理机构了,如果涉嫌的数额较大,受害申请人较多,那么很可能会被定性为诈骗犯罪,这个时候无论代理机构的经营人员还是当时的业务人员可能都很难逃脱执法机关的调查,甚至还可能被追究相关责任。

因此,不建议代理机构和商标从业人员去联系申请人提早办理商标续展业务。特别是一些商标从业人员,你可能不知道你的单位以及单位的负责人将如何引领单位的发展。

除非,在联系申请人提前办理续展业务的时候告知申请人准确的商标到期时间和续展的办理时间,并告知其现在是预收续展的费用,到续展期后将为其及时提交续展申请,并在到期后把该续展的办理工作及时的办理完成。

同时,也不建议申请人提早办理续展手续,尤其是向不熟悉的代理机构和业务人员办理续展手续。以免因为自己认为已经办理续展,而实际商标未被及时续展,费用可能还不是大问题,丧失了商标权将是非常大的损失。如果确实担心自己会忘记续展期限,可以找自己熟悉的代理机构帮忙提醒或者办理续展手续。这时候,代理机构也只能是帮您把这个续展申请事宜做好记录,待商标进入续展期及时通知或者提交。

看过此文,相信大家都知道续展是不是要提早办理了,尤其是提早好几年的,建议还是等一等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