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公告:
感谢新老客户十年来一如既往的支持,我司尤为擅长商标注册布局、国际商标注册及知识产权类案件的处理,欢迎新老客户咨询联系
商标事务分类Trademark affairs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400-850-7311
手机:
13931998241
电话:
0311-85234909
地址:
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298号颐宏大厦B座1413
商标事务 Trademark affairs
当前位置:首页 > 商标事务 > 商标注册/设计
如何申请补发《商标注册证》
添加时间:2016-09-22
一、 简要说明
  《商标注册证》遗失或者破损的,商标注册人应向商标局提出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及时申请补发。
  二、办理途径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石家庄天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三、办理步骤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任何一家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石家庄天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
  四、申请书件的准备
  (一)应提交的申请书件
  1.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书;
  2.商标注册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
  3.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6.共有商标申请补发商标注册证,需由代表人提出申请。
  7.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在"申请人章戳(签字)"处盖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此处签字。所盖章戳或签字应当完整清晰。
  五《商标注册证》的领取
  《商标注册证》遗失的,如补证申请书件齐备并符合规定,经审查核准后,商标局在《商标公告》上刊登遗失声明,发出《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商标注册证》破损的,申请人在提交补发申请时应将《商标注册证》交回商标局,如补证申请书件齐备并符合规定,经审查核准后,商标局发出《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
  (一)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申请人收到商标局的《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后,应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到商标注册大厅领取《商标注册证》。因各种原因没有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到商标注册大厅领取《商标注册证》时应提交以下书件:
  1.商标注册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
  2.领证单位介绍信;
  3.领证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二)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将《商标注册证》邮寄给该商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