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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事务分类Trademark affai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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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须知
添加时间:2016-03-02
  尊敬的委托人:
  感谢您委托我司承办您的商标事务,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服务。为了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也为了使您更加了解商标代理工作,特提请您注意如下事项:
  一、任何商标申请(包括商标注册申请、异议申请、复审申请、撤销商标申请、变更申请、转让申请等等,下同)均具有法律风险,包括不予核准、驳回申请、审查期过长等。依行业惯例,任何一件新申请的商标,都有客观风险存在,专业能力无法避免,请客户理解。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1.商标查询盲区的存在(以申请时查询的结果为据);
  2.审查员个人因素;(可复审)
  3.可能被异议的情况;(可答辩)
  4.其他客观或行业惯例不能避免的因素,比如国外优先权,审查标准变化等。
  在委托前您应确认具有承受此等法律风险之负担能力及合理预见。
  二、委托人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根据代理人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代理人错误运用法律、审查准则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三、您在委托代理人办理商标申请时,请注意应与代理人公司签订委托合同,公司应当盖章;交纳相关费用时,公司应当向您出具加盖公司财务章的收据或发票。
  四、委托人所提供的商标情况应当真实,要求代理人办理的事项应当合法;承办代理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必须尽职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委托人不能要求承办代理人作出关于案件处理结果的承诺,即使承诺也属无效;代理人对案件的分析只能作为参考。
  五、委托人不得以如下非正当理由要求公司退费:
  ①委托人同时委托其他代理公司代理的;
  ②代理人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委托人以结果不理想或公司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③代理人已经作好准备工作,委托人撤销委托的;
  ④其他非因本公司或者本公司代理人的原因,委托人无故终止合同的。
  六、商标注册的收费为按阶段收费。在申请时缴费,如果之后商标顺利注册,则无需再次缴费。如果商标审查过程中出现了驳回需要进行驳回复审、被异议需要答辩、被异议复审需要答辩、被撤销需要提供使用证据、被争议需要答辩等等情况时,委托人需要另行支付费用。
  七、如果在委托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办代理人有任何违规行为,或者您有任何疑问或意见,请与本公司联系。联系电话0311-85234909
  石家庄天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